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新疆电气化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绿色电力发展”方面
自治区已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2号)、《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 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4〕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鼓励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自备电厂绿电替代,推动新能源与煤电耦合发展;鼓励重点工业园区化石能源替代,打造以绿电为主的低碳零碳能源供应园区,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的绿色承载地。同时,结合全区电力电量平衡、电网分布等情况,重点在大型煤炭产区、电网薄弱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地区布局一批清洁低碳、节能高效煤电项目,推动煤电与煤炭、新能源企业联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助力煤炭、煤电、可再生能源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提高电气化水平”方面
自治区印发《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快推动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鼓励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加快“三改联动”进度,压减自发自用燃煤电量,不断提高终端用能中绿电比重,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或点对点供电方式建设新能源项目。推动居民生活用电稳步提升,累计投资182.84亿元实施“煤改电”工程,全面加快各级电网建设,有效满足138.2万户“煤改电”农牧民用电需求。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电气化,将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等纳入绿色交通重点工程,开展西北地区首个公路“近零碳”服务区建设试点,并同步推进数个在建和既有公路服务区开展“低碳”创建。有序推进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明确新建、改建铁路优先采用电气化标准建设,不断提升铁路电气化率。截至2023年末,新疆铁路营业里程9202公里,电气化里程4291公里,电气化率46.6%,其中乌鲁木齐至将军庙铁路已实现全线双线电气化开通运营。开展农业生产电能替代,实施区域农业生产种植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电气化水平。
三、关于“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方面
自治区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相关文件中,将新疆新增一批750千伏电网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满足新疆电网主网架发展需求;印发实施《关于建立电网项目滚动纳规调整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220、110千伏电网项目滚动调整工作,建立电网项目储备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布局职能,及时满足新能源送出、负荷供电、网架加强等需求。持续做好农村配电网改造补强工作,已向国家上报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待国家计划下发后,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组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进一步补强农村电网短板。
四、关于“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结合发展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做好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重要工作举措。针对停车位、电力容量等资源紧张的小区,鼓励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服务,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新建城〔2022〕24号),推进城市公共领域及居住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力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高速公路和具备条件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00%覆盖。同时,敦促电网企业加快推动配套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补齐供电能力短板,保持合理的容载比和供电裕度,并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
五、关于“发挥天然气、电力资源优势”方面
当前,新疆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在全国最低,用户用气价格具有相对优势。同时,我区工商业用户已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形式形成用电价格,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其中: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输配电价等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自2023年6月起我区执行国家核定的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与第二监管周期相比有较明显降低,特别是高电压等级用电输配电价降幅较大,政策惠及广大工商业用户。依托天然气、电力资源价格优势,自治区商务厅通过网络招商、展会平台、推介活动等,围绕“煤炭煤电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等八大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政策、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吸引企业来疆投资。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