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塔城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塔额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并推动项目下半年开工建设”方面
塔额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内电网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核准支持性文件。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督促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快前期文件办理,推动项目尽快核准并早日开工建设,及时满足塔城地区负荷用电和新能源送出需求。
二、关于“支持和布克赛尔县、乌苏、沙湾市充分发挥土地、太阳能资源,积极引进人造金刚石、氢钢以及镁铝合金等产业项目,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推动区域沙戈荒太阳能发电集聚区建设”方面
我区风光资源丰富,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势显著。为推动区域新能源规模加速壮大,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各地(州、市)结合实际,积极引进落地玄武岩纤维、碳化硅晶须、人工钻石、刚玉、纳米微晶板等新材料产业,不断拓展区域新能源消纳空间,提高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能力,打造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近年来,塔城等区域依托丰富的风能资源优势,基本形成以风电整机、叶片、发电机、塔筒为主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雏形,在产业链中游集聚金风、三一重工等国内头部整机企业,具备10兆瓦级大功率机组、百米级叶片和塔筒生产能力,为区域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自治区将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指导力度,持续做好项目服务调度,推动塔城地区加快引进一批产业化项目,壮大产业规模,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并服务指导企业建立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关于“支持塔城地区积极通过新能源替代、氢能产业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路径,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打造塔城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为持续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各地绿电消纳能力,2024年3月,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 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4〕139号),支持各地(州、市)立足区域风光资源,推进氢能、绿色算力等新质生产力加速壮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替代,打造低碳产业园区。我们将积极指导和服务塔城地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谋划建设区域大型清洁能源集聚区,引导企业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或点对点供电等方式,建设新能源项目,不断提高终端用能中绿电占比,推进区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自治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