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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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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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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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7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帕力扎提·阿不拉提、刘红现代表:

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53号《关于给予CCUS/CCS项目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解决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不足问题,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等科技攻关,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自治区高度重视CCUS产业高质量发展,把CCUS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立足丰富的油气资源禀赋和地质条件,充分发挥新疆二氧化碳埋存潜力和源汇匹配优势,推动“CCUS+”赋能产业低碳转型。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2023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推进新能源与关联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确保CCUS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开展基础研究。依托国家级咨询机构开展CCUS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基础研究,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关键问题,提出重点区域CCUS产业化发展规划和部署方案。加快先进CCUS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推进我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模式和多产业耦合式发展。

三是推进试点示范。支持煤电、化工、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开展CCUS试点示范。在克拉玛依、库车等区域建立产业集聚区,启动实施新疆油田公司百万吨级CCUS工程等一批示范试点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油田企业申报CCUS示范区(工程),积极研究二氧化碳驱油技术推广和效益利用。

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要求,除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限全部集中在中央,自治区税务局没有减免税权限。

各地可依据CCUS/CCS等项目所需用新能源电量,通过产业园区低碳转型、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替代等路径申报新能源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明确战略定位、逐步健全政策机制、完善标准规范、推进示范项目,探索可推广的市场化运行机制,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扎实推进CCUS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疆名片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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