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新疆区委会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2022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2〕12号),从加强规划统筹引领、开展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示范、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积极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构建城际快速充电网络、稳步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促进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充电服务平台建设等八个方面建立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2023年9月,自治区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发展协会,整合行业资源,促进企业协作配合,研究我区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对策及建议,扩大新能源汽车影响力。目前已有国家电网、石油石化、汽车生产销售、充换电设备生产及运营、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会员单位123家。2023年积极承办了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2022年9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消防救援总队、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新建城〔2022〕24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完善我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举措。
二、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提效能”的总体思路,结合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和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制定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州、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做好与电力、交通等体系的衔接融合。积极推广“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在土地资源紧张、电力容量紧缺的区域试点布局超充桩、V2G桩、光储充一体设施,提高充电效率。电网企业要加快推动配套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补齐供电能力短板,保持合理的容载比和供电裕度。《实施意见》已充分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并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合规性审查,条件成熟后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并印发实施。
三、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
一是取消运营商目录管理。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2019年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取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目录管理的通知》,我委不再对自治区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实施目录管理,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可直接在疆内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
二是降低充电设施用电成本。按照《实施意见》,电网企业要加快推动配套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并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要求,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有效促进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自治区层面继续增加电价补贴必要性不足。
三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专项债支持领域,缓解企业投融资压力。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提供金融支持。我们正在积极研究统筹使用节能减排等现有专项资金,对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给予奖补等支持。鼓励各地州立足本区域实际,研究适宜本区域特点的财政支持政策,在场地租金、占道费用等方面进行适当减免。
四、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明确了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及具体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城镇老旧小区内部配套供电设施和充电设施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安装充电设备或预留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原则上不少于总停车位的20%,并明确了各方安全责任。
五、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压实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和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配置安全设施、器材,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设施运维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场所的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安装插座给电动汽车充电。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处和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委将会同消防、住建、应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宣贯落实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降低事故发生风险,提高设施安全运行水平,助力我区充电服务网络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感谢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