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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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277/2024-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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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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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7 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朱虹美代表、马宁·加那提代表、依拉木丁·吾拉木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将精河县纳入国家及“一带一路”多式联运商贸物流枢纽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精河市是北疆向西开放通道的交汇点,具备培育建设大宗商品物流分拨和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枢纽。加快推动精河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北疆区域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推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联动发展,形成“口岸+腹地”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格局。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精河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委在研究制定的《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将“博乐—精河—阿拉山口”定位为全疆二级物流节点,提出博州要结合当地物流设施布局建设情况,推动博乐—精河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在设施建设方面,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0.64亿元,支持园区冷链物流仓储、精河物流枢纽进出口货物周转仓等项目建设,提升园区物流设施条件。在通道建设方面,加快推动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建设,解决好精河至伊宁、霍尔果斯铁路运力紧张问题,提升改善园区周边交通条件。

20241月,我委前往博州精河县、阿拉山口口岸调研,在听取自治区有关厅(局)意见基础上,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的专题报告》,提出支持建设精河区域物流枢纽、推动北疆区域物流一体化建设总体思路。目前,专题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正在逐步落实。

你们提出的“将精河县纳入国家及‘一带一路’多式联运商贸物流枢纽”的建议,与我委的思路基本一致。在精河县布局建设区域物流枢纽,有利于推动伊犁州、博州等北疆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有利于发挥物流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作用,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委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博州及相关县(市)政府部门推动博乐—精河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工作,完善枢纽多式联运和国际分拨等功能设施建设。二是在自治区厅(局)现代物流联系工作机制下,推动精河国际公铁联运物流园区建设工作各项政策落实。三是支持精河物流枢纽片区与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加强跨区域物流组织合作,提升物流枢纽片区建设水平。

感谢你们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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