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力力·马木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巴楚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巴楚县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锚定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建立新能源开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10号)、《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2号)、《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 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4〕13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不断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推进各地、州、市新能源规模持续壮大,加速打造国家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我委支持巴楚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布局新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区域新能源及配套产业发展。
二、关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推动巴楚75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增补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近期项目已完成核准。后续我委将继续督促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快开展开工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及时满足区域新能源送出需求。
二是喀什—巴楚II回、库车—阿拉尔—巴楚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2025年建成。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有序开展电网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满足区域新能源送出与负荷供电需求,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促进新能源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方面
“十四五”以来,我区在光伏硅基领域形成了“煤—电—硅”一体化产业链,已具备高纯硅材料制造生产、光伏组件封装、光伏发电核心关键设备的规模化开发生产能力,成为全国重要的硅生产基地。目前,巴楚县已形成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集聚区,具备延伸光伏产业链,打造光伏产业园区的良好基础。自治区支持巴楚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光伏组件、辅材和发电系统等上下游关联产业,鼓励园区内企业参与自治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高质量推动区域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