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4 12: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205.1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1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出访、培训项目等。
(二)公务接待费5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检查团、考察组等招待费用,重点用于国家有关部委、对口援疆省市协调机构来疆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136.26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