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人事〔2019〕353号
关于金媛等6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金媛等6名同志试用期满,根据个人一年现实表现及处室鉴定意见,经研究,同意转正并定级如下:
金媛任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主任科员;
宋佳任油气管道保护和煤矿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吕阳任人事处主任科员;
熊高碧任财务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以上4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8年12月算起。
杨丹任地区经济处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8年1月算起;
徐鑫任产业协调处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3月算起。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