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党组〔2019〕22号
关于沈文军等4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原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处长沈文军同志、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调研员郑建平同志、农村经济处副处长帕丽丹·买买提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经委党组2019年3月9日会议研究,同意3位同志提前退休并决定:
免去沈文军同志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处长职务;
免去郑建平同志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调研员职务;
免去帕丽丹·买买提同志农村经济处副处长职务。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沈文军、郑建平、帕丽丹·买买提等3位同志退休时间均从2019年3月算起。
经委党组2019年1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陈智慧同志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