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394元,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速度),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国第22位和第2位(除天津、广西、云南、西藏统计公报未出)。27个省区市中仅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10个省市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917元),最高上海达到17401元,其次北京16476元、浙江14552元,其他江苏、广东也超过了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居前十位的依次是贵州14.7%、新疆13.2%、青海12.9%、宁县12.3%、安徽12.2%、内蒙古11.8%、吉林11.7%、甘肃11.7%、湖南11.5%、海南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