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840号)_国家发展改革委动态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动态

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840号)

发布时间:2024-06-25 23:21
浏览次数:
来源: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
【打印文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
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4〕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农  村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