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 号)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 7 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能源价格处。
联系人:罗庆,电话:0991-2830864
传真:0991-2810902,邮箱:njchu@xjdrc.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 年 7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