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加强我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我委会同自治区相关单位,起草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c@xjdrc.gov.cn
二、通过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0991—280583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台账及责任清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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